如您的户籍申请获批并需须落户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的,请按照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社区公共户”提交相关材料的告知单》(见附件)说明办理。详细情况请咨询申请入户地警署(派出所)。
2、上海市各区县派出所“社区公共户”地址一览表
4588.doc
458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