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访问次数:10   作者:

各位研究生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接受同学们的申报,详细评选依据请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24〕25号)之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参评资格说明

1.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在学制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评;

3.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4.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5.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可参评(即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6.其它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二、申请时间

9月15日前: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三、网上申请指南

1.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raduate.ecust.edu.cn/

2.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成果维护——添加——填写相应信息——保存;

3.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选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奖学金——+申请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选择成果信息——使用选中成果信息——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提交。

四、提交纸质材料:

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正反打印)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材料左上角装订)。

五、提交电子版材料: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命名规范:姓名)

2、有导师签字的论文等首页扫描件(命名规范:姓名1,2,3)。

六、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无效材料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学术论文,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全文(导师签字确认,只需签首页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和论文全文(录用函和论文首页导师需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 

2、专利,必须至少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能作为评奖依据,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3、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4、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都不要写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应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应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6、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献血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所有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上交时间地点:9月18日(下周三9:00-10:00实验一楼的二楼会议室。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科研成果以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其中电子版,带U盘拷到二楼会议室笔记本电脑)。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ppt请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