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21】31号文)的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类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
(一)本次评选的奖项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助工作奖、优秀社会工作奖、先进集体;
(二)各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详见《奖励条例》文件规定。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二)请同学们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各类申报信息,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于10月30日上午8:30-9:30交至实验一楼小会议室。只有系统申请,没有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科研成果签字说明:
1)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
2)专利,需提供有名字的一页(导师签字确认);
3)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三)同学们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选择学院、学校两个渠道之一进行申请。勾选使用学院评奖名额的由学院负责评审,勾选使用学校评奖名额的由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