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访问次数:21   作者:

各位研究生:

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启动,有关申请对象、评选条件、奖励比例和标准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校研〔202121号)附件2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申请时间:

研究生申请截止时间:1029

具体事项:

1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均须在网上提交申请,否则无法获得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无须申请。

2、对于二年级(2022级)的硕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二年级),不需要递交任何纸质材料。成绩系统会自动计算,等成绩出来以后会再发通知与大家核对。

3、对于三年级(2021级)的硕士研究生,需附上证明材料(导师签字)。

研究生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

1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

2)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3、我们学院细则规定:

1)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累计平均成绩,参见《研究生课程学习奖学金评定方法(试行)》中累计平均成绩公式计算。一年内未修满学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直接评定为三等。

2)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根据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

3)有宿舍违章用电等违纪违规表现者,直接调至第三等级。

42021级硕士研究生纸质材料(申请表+证明材料)上交时间:1030日(周一)上午8:30-9:30。上交地点:实验一楼小会议室室。无证明材料的学生不需要上交申请表。

 

特别说明: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招生入学情况确定;

2.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复学后经本人申请,后续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其实际所在年级统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