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访问次数:1349   作者:

各位研究生: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接受同学们的申报,详细评选依据请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参评资格说明

1.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2.在学制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评;

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可参评(即202312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5.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申请时间

920日前: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三、申请指南

1.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raduate.ecust.edu.cn/

2.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成果维护——添加——填写相应信息——保存;

3.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选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奖学金——+申请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选择成果信息——使用选中成果信息——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提交。

四、提交纸质材料:

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正反打印)、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一式2份。(导师签字,左上角装订,签1份即可,另一份可复印)。

五、提交电子版材料: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命名规范:姓名)

2、有导师签字的论文等首页描件(命名规范:姓名1,2,3)。

六、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无效材料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无论是国际或国内会议论文均不作为评奖依据;

2、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和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

3、专利,必须至少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能作为评奖依据,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4、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5、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都不要写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应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应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7、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献血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七、所有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上交时间地点:922日(周五)9:00-10:00,实验一楼的二楼小会议室。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其中电子版,带U盘拷到二楼小会议室笔记本电脑)。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ppt请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