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5-06   访问次数:1972   作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执行,结合我院复试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514

复试形式:线下面试

全体考生务必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完成相关内容。

二、复试

由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100):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报告时间约10分钟。

2)专业综合(100分):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学术报告(PPT)等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打分。时间约10分钟。 

3)综合能力(100分):包括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时间约10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我院面试分组进行,定向考生单独设组,定向考生的综合成绩取算术平均值,非定向考生的综合成绩取加权平均值。

三、提交电子材料

提交面试PPT,主题命名;姓名+PPT

2021510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chenyaqin@ecust.edu.cn

四、拟录取:

依据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253952    邮箱:chenyaqin@ecust.edu.cn

办公室: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实验一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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