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年度补助工作,使每个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学校的温暖,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
根据学校制定的《华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2020]8号)中的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校学【2020】8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二、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分为A(特别困难)和B(困难)两档,不同等级的年度补助金额由学院依照申报情况统筹决定。
三、认定流程:
11.19-11.22 (当天24:00前结束) | 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填写“困难补助申请”; 2、班级:提交本班的认定评议小组名单(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
11.23-11.25 | 学院:公示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
11.26-11.27 | 以班级为单位,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
11.30 | 学院认定工作组讨论、审核认定结果; |
12.1-12.3 | 学院:公示结果。 |
12.7日前 | 上报研究生院。 |
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