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的文件规定,现开展2019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类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
(一)本次评选的奖项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助工作奖、优秀社会工作奖、先进集体;
(二)各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详见《奖励条例》文件规定。
(三)先进集体奖励比例:学院研究生规模数在1000人以上的,可评选4个,研究生规模数在600-1000之间的,可评选3个,研究生规模数在200-600之间的,可评选2个,研究生规模数在200以下的,可评选不超过1个。此外,在先进集体的基础上,集中评选产生先进集体标兵10个、先进集体标兵(提名)10个。
二、工作计划及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二)请同学们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各类申报信息,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于10月22日上午9:00-11:00交至实验一楼大会议室。只有系统申请,没有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签字说明:
1、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导师签字;
2、学术论文: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论文首页上请标明影响因子;
3、专利:需提供有名字的一页,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三、其他说明
(一)各学院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不少于15%的先进典型,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及汇总表,样表另发。
(二)各学院在已评选的先进集体中,推荐一定数量的班级参加先进集体标兵评选,具体通知另发。
(三)各学院组织好获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经验分享,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典型事迹将有机会在华理研究生微信公众号“新时代榜样的力量”等平台推送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