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接受同学们的申报,详细评选依据请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说明如下:
一、参评资格说明
1、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2、在学制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评;
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可参评(即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奖时间
9月16日前:教育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过期不受理)。
三、申请流程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注意从系统中导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表格,在每篇论文后面增加影响因子,再打印,其余要与表格完全一致,禁止做任何更改,格式例:(SCI)(0.597))所有奖项中IF统一参照我发的最新表格。
四、提交纸质材料:
1、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论文后面添加影响因子后,再打印,其余不得做任何更改)(正反打印,A4纸共两页)一式9份(推荐意见导师填写签1份即可,其余8份复印即可,左上角装订,一式9份)。
2、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论文或专利等只需要首页,导师签字,左上角装订,一式2份。
五、提交电子版材料:
1、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命名规范:姓名),每篇论文后面添加(SCI)(影响因子),格式例:(SCI)(0.597)
2、有导师签字的论文等首页扫描件(命名规范:姓名1,2,3)。
六、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无效材料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无论是国际或国内会议论文均不作为评奖依据;
2、关于论文,论文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文章第一作者,或导师为文章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关于专利,必须至少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4、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5、已发表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已录用论文只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不需要论文全文!
6、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都不要写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应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应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8、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献血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七、所有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答辩用PPT(博士5分钟左右,硕士3分钟左右),上交时间地点:9月17日(周二)9:00-10:00,实验一楼的二楼小会议室。三者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过时不受理。(其中电子版和 PPT,带U盘拷到二楼小会议室笔记本电脑)。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SCI影响因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