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代偿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19-05-24   访问次数:301   作者:

毕业生代偿政策介绍.docx关于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列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范围的通知.pdf华东理工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管理条例》.pdf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管理条例》.pdf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pdf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doc


对于符合中西部基层就业代偿政策的学生,请于6月15日、12月15日提出申请,学院初审申请材料,汇总之后统一上交学校。

申请材料要求:(1)申请表、(2)劳动合同复印件(6月份申请只需要三方协议复印件),(3)如果合同上地址和现在工作地址不一致,或是合同年未达3年,另需要就业证明,如果一致,只要材料(1)(2)。

打算6月申请的请在6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实验一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