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9   访问次数:1836   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现开展18-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报,具体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理工农医类及经管类为15000/年,人文社科类14000/年。

    (二)硕士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优秀、普通两等,优秀奖励标准:理工农医类及经管类为12000/年,人文社科类为10000/年;普通奖励标准:理工农医类及经管类为8000/年,人文社科类为6000/年。

    (三)硕士高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理工农医类及经管类奖励标准:一等奖12000/年,二等奖8000/年,三等奖5000/年;人文社科类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0/年,二等奖6000/年,三等奖3000/年。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最后0.5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减半。

    二、申请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在学校参加就业的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

    (三)按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完成学籍注册。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党、团或行政处分,尚在处分期限之内的;

        2、经学校批准处于休学之中的;

        3、与中科院有关院所联合培养,我校实际为第二培养单位的;

        4、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

    四、申请时间

    截止时间为107日;

    五、申请说明

    (一)博士研究生同学无需申请,研究生院根据文件相关规定确定;

    (二)硕士一年级新生无需申请,奖励等级根据文件相关规定确定;

    (三)硕士高年级同学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按要求认真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确定后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附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本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六、具体事项

    1、对于2017级的研究生,不需要递交任何纸质材料。成绩系统会自动计算,等成绩出来以后会再发通知与大家核对。

    2、对于2016级的研究生,需附上证明材料,在每篇论文后面增加影响因子,再打印,其余要与表格完全一致,禁止做任何更改,格式例:(SCI(0.597)所有奖项中IF参照我发的最新表格,见附件。(无证明材料的学生可不交申请表)

    所有材料需11份(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请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按序排列)。研究生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不作为评奖依据的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学术论文,必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2)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不作为评奖依据;

    (3)专利成果必须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作为评奖依据。专利需提供有名字的一页,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4)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3、我们学院细则规定:

    (1)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累计平均成绩,参见《研究生课程学习奖学金评定方法(试行)》中累计平均成绩公式计算。一年内未修满学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直接评定为三等。

    (2)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根据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

    42016级硕士研究生纸质材料(申请表+证明材料)上交时间:108日(周一)下午14:00-15:00。上交地点:实验一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

    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2018年影响因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