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13   访问次数:1832   作者:

“华东理工大学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

  

一、户籍迁移信息填写对象: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毕业生(申请上海市户籍、升学本校的毕业生不填写)。

二、户籍迁移信息填写说明: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户籍获得批准的不填。原则上凭相关材料直接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需到学校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领取手续。详情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说明要求办理。

2、上海地区就业,只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填写家庭户口所在地地址;

3、上海地区就业,申请户籍未获批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就业信息网下载区下载),经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签字后,送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大学俱乐部102室)。

4、非上海地区就业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按用人单位要求填写落户地址;单位不解决户籍的毕业生,须单位出具不解决户籍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家庭户口所在地;

5、毕业生回生源地(含出国出境):填写家庭户口所在地;

6、升学的毕业生:按录取高校(或培养单位)要求填写(录取本校的不填写);

7、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就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暂时保留在学校;

8、户籍迁移信息表中有遗漏的毕业生,请直接添加填写。

具体名单见电子版,已经发给各班班长户口迁移登记材料学院研究生 - 副本打印.xlsx。(有遗漏,请在电子表中直接添加填写)。电子版各班班长让自己班级的同学填写,麻烦材硕154 班长赵醒同学帮我汇总电子版,汇总好以后,来办公室打印,再返回各班班长,让每位学生手写签名。全院手写签名完成时间是6月18日。


更多信息请参见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

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docx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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