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访问次数:399   作者:


2018年优秀毕业生开始申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8年毕业的全体研究生。


二、评奖条件和比例:

    1、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已取得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3、至少获得二次校级及以上奖励。一次奖励原则上必须是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国家奖学金、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创业类大赛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项;另一次奖励可为优秀社会工作奖、优秀三助工作奖、校论文年会优秀论文奖、社会捐赠奖学金、校级创新创业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二、三年级)以及其他经校研究生奖惩工作委员会认可的奖项。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的毕业生,可适当降低条件、优先推荐。

    4、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10%;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按市教委的文件规定执行。

    5、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如学位论文在有关评审中有异议,或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取消荣誉称号及奖励。


三、申请程序

    请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申请,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至实验一楼105室。


统一收材料时间:

20181月毕业的研究生: 2018126日(周五)上午9:00-10:00

20181月毕业的研究生:2018314日(周三)上午9:00-11:00

过时不交或者系统、纸质版两者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