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材料学院研究生转导师规定
发布时间:2016-12-27   访问次数:525   作者:

全体研究生同学:

    材料学院研究生转导师规定如下。请查阅并相互告知。  

  

  

  

材料学院研究生转导师规定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内,如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出转导师的申请,转导师必须经由转出和转入双方老师、导师组长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根据我院转导师近年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管理的规范性,增强学术指导的严肃性,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学院原则上不接受转导师申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