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籍迁移只针对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非上海生源申请落户的同学,由于户籍审批结果未知,可先不办理户籍迁移(友情提醒:集中办理离校手续6月22日-6月24日期间,非上海生源申请落户这部分同学不需要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升学(非本校)和进入博士后工作站的同学,6月16日(本周四)前至材料学院100室填写户籍迁移具体地址。
已签约的同学,如确定户籍迁移具体地址,请于6月16日(本周四)前登录就业信息网,填写户籍迁移具体地址。
未签约的同学,填写《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6月17日(本周五)前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与外省市单位签约的同学,如需转回生源地,请单位出具不解决户籍的书面证明,6月16日(本周四)前交到材料学院10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