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就业引导奖励
发布时间:2016-06-01   访问次数:378   作者:

各位毕业生同学,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凡符合I、II、III类奖励条件的毕业生,务必填写《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附件2);符合IV类奖励条件的毕业生请统一报给学院李思悦老师处,在截止日期之后签约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16:00。请大家重视。

 

附件1:校学(2012)11号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工程实施方案.doc

附件2、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