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16年优秀毕业生再次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访问次数:635   作者:

2016年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再次开启(2016年只有这一次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学生范围:准备在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
2、优秀毕业生评奖条件和比例
(1)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
(2)在校期间至少获二次校级及以上奖励,其中一次一般是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相关奖励;
(3)学习刻苦,且成绩优良,已取得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4)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学位论文在有关评审中有异议,或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奖励。
(5)评选比例: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数的10%;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数的5%

3、请同学们于即日起至4月10日间,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申请,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论文、奖励等证明材

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统一收材料时间:4月11日(周一)上午10点—11点。

地点:实验一楼100研究生办公室。

过时不接收纸质材料。

注意:只有系统申请,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材料,系统和纸质材料两者齐全,视为申请有效。

只在系统申请,不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系统不申请,只递交纸质材料,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