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参加国际高水平会议和访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访问次数:315   作者: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增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能力,学校将继续通过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高水平会议和访学项目,拓宽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的研究视野, 强化研究生的前沿意识、协作意识、思维创新意识和学术交流意识。

    一、专项资金资助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主要是博士生),其中理工科研究生为参加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不含双边会议)和访学者,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生为参加国际和重要的国内学术会议和访学者。项目经费支付范围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会务)费。资助方式为专项资金与导师配套资助相结合,导师须明确承诺资助的最低比例。国际访学只支付往返机票。

     二、项目管理、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
(一)项目管理
       学校成立“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高水平会议和访学”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的立项评审和项目验收。
评审专家组将在项目申请截止日后四周内择期召开会议,审议符合立项要求的所有申请,择优批准立项并确定资助额度,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研究生院根据最终结果通知项目申请人,并与获准的项目申请人签署项目合同。
(二)项目申请程序
       项目申请人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高水平会议和访学项目申请表》,包括申请内容、方案、预期目标、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等,由学院分管院长(研究生为申请人的项目须先经导师同意)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项目每年上半年的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底,下半年的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底,所有实施的项目应于次年2月1日前递交总结报告。
项目申请时应提供论文接受函和邀请信。
(三)项目考核办法    申请人和项目执行人应在批准资助的项目内容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会议论文、学术调研报告等。

 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校学习阶段,只允许参加一个创新项目;每个导师每年不得超过2个立项项目。2、只资助在校博士生,不资助在校硕士生立项。3、不资助港、澳、台和大陆之间的会议。4、优先资助参加国际高层学术会议,特别是在国际会议上作不同级别的会议报告和发言的项目。5、资助金额,按区域划分:欧美地区2万元;亚太地区1万元;其他地区1.5万元;国内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为0.5万元。基金资助须有适当的导师配套资助,导师资助金额和基金资助金额的比例按学术报告的形式划分:在国内召开,墙报5:5,口头报告3:7;在国外召开,墙报4:6,口头报告2:8,主题报告或邀请报告全额资助。6、关于国际会议的性质:与国外大学进行的双边或多边协作的会议,学校不予支持立项。7、关于国外访学,优先资助对国外一流大学的访学,国外访学项目只资助往返路费。8、申批时间: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召开评审会议,审核下一年度的项目。研究生院通知到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和研究生网站发布申报信息。9申请人先填写申请书,项目得到批准后,再填写合同书。10、特别优秀的项目依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审批。

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doc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好附件中的表格,于2015年10月10日之前交到实验一楼100李思悦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