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全体研究生防诈骗案件的提醒
发布时间:2015-09-02   访问次数:233   作者:

            近期,校园内网络诈骗案件频发,据调查,研究生被诈骗的比例比本科生要高(各位小研们一定很惊讶吧)。去年,我们学院还专门针对研究生组织了一次防诈骗的讲座。可是咱们研究生上当受骗的案例还是时有发生。

(一)高校诈骗案件及其危害性
    高校诈骗案件是指以高校学生为作案目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行为的案件。这类诈骗案件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学生往往容易上当。诈骗案件发生后,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心身受到沉重打击,轻者令学生烦恼或陷入经济困境,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无法顺利完成学业;重者则会使有些受害学生自杀轻生或导致连环的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其危害性极大。
(二)高校诈骗案件的表现形式
1、社交诈骗。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不断加强,学生为了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而进行各种人际交往是必要的,但在社会交往过程中,有的学生忘记了社会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被某些心怀叵测的人的表面现象所蒙蔽而上当受骗。社交型诈骗主要发生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如交友、家教、实习、娱乐等。
2、择业诈骗。毕业时面临着找工作,应聘择业的问题。在择业活动中,有的学生缺乏基本的警惕性,忽视了这方面的安全问题,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假招聘诱使毕业生失去金钱,甚至人身自由。
3、商业诈骗。随着社会生活日益新潮和多样化,一些学生在购买日常的生活用品,紧俏物资等商业活动中,一味苛求物美价廉,而对推销人的认识和推销过程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经验,常常被骗,枉费钱财。
(三)高校诈骗作案的主要特征
    1、手段上的智能性。诈骗分子在高校作案行骗时,一般都是利用丰富的知识、技能经验,经过精心的策划,设置诱饵,使受骗者落入圈套。常常使用科技性高,迷惑性强的手法提高诱骗效果。
    ⑴科技性高——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一些远程匿名公司及个人通过互联网购物交易渠道向学生提供计算机设备,信用卡账号等信息,让学生直接汇款或复制信用卡账号进行款项划拔,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⑵迷惑性强——诈骗分子在高校行骗,大都能摸准学生的个人心理,他们有着多次作案的经验,且能分清情势,随机应变,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2、方式上的多样性。高校诈骗案件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作案人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诈骗。
    ⑴假冒身份,流窜作案。诈骗作案分子行骗时都会伪装自己的身份,常常假冒老乡、同学、亲戚等关系或其他身份,或利用假身份证、假名片,骗取学生信任而作案。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暴露马脚,通常采用游击方式作案,得手后立即逃离。还有的以骗到的财物、名片、信誉等为资本,寻机作案,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⑵投其所好,引诱上钩。诈骗作案分子行骗时往往先是套话,利用学生急于就业或出国等心理,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⑶真实身份,虚假合同。诈骗作案分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急于赚钱补贴生活心理,常以公司、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这类案件在高校有所增加,由于没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往往得不偿失。
    ⑷借贷为名,骗钱为实。诈骗作案分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教师和学生上当。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人借,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⑸以次充好,连骗带盗。诈骗作案分子利用学生“识货”经验少又图便宜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行骗,一旦发现室内无人,就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⑹招聘为名,设置骗局。诈骗作案分子利用学生勤工助学的需求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或是利用大众传播工具等到处作虚假广告,骗取培训费,学杂费等,然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⑺骗取信任,寻机作案。诈骗作案分子利用一切机会与学生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出大方慷慨而朋友相称,骗取信任,了解情况,寻机作案。
   3、目标上的选择性。诈骗分子在高校中行骗,一般与受骗人都有过较长时间的正面接触,既可能有面对面的交谈,也可能有信函交往,还有可能是通过网络来认识的。只有与作案人有过比较多的接触才会将其作为诈骗目标,伺机作案。作案人常选择求人帮忙,轻率行事的;疏于防范,感情用事的;贪图便宜,财迷心窍的;思想单纯,防范较差的;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的;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的。
(四)高校诈骗案件的防范措施
      1、保持健康心态,树立防骗意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法律法规,掌握一些预防受骗的基本知识及技能,善于辨别真假,对自己要洁身自好,严格要求。
    ⑴不贪私利,不图虚荣。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时刻加强自身理想、道德、情操的陶冶,自觉拒绝金钱,名利的诱惑,不贪私利,不图虚荣,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
    ⑵知心知彼,心明眼亮。与陌生人的交往中,要认真审查对方的来历,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处事,观其行、辨真伪,三思而后行。
      2、克服主观感觉,避免以貌取人。作为学生,在各种交往活动中必须牢牢把握交往的原则和尺度,克服一些主观上的心理感觉,避免以貌取人。具体的说,不能单凭对方的言谈举止,仪表风度,衣着打扮等第一印象即“首因效应”妄下判断,轻信他人;不能只认头街,只认身份,只认名气,而不认品德,不认才学,不辨真假,应更多地实质考察和分析,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
最后提醒大家:诈骗案件最终目的是骗钱,希望全体材院研究生“火眼金睛”加强警惕,千万不要给陌生人转账。如是熟人,务必跟对方本人取得电话联系。在没有取得电话联系前,千万不可轻易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