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区下载),经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签字后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暑假期间暂不需辅导员老师签字),分别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办理,下同)、就业报到证及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建议都先在网上查看就业办和户籍科的暑期值班时间,户籍科在门口有贴出来,可委托师弟师妹帮忙查看。办理户籍需要本人到场)
落户地址为家庭户口所在地地址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办理方法:
1、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据学生“在申请表”所填落户地址,发放《户口迁移通知单》;
2、毕业生本人持本通知单、身份证,到凌云路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办理地点:凌云路33号;
3、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离校手续单》(本科生不需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盖章、登记,地址:校正门口户籍室。
4、将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交所在学院。
二、领取就业报到证:
签发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办理方法:
1、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领取后,送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到学院(辅导员)领取;(暑假期间学院暂停办理)
2、个别特殊情况,由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学生自行到上海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地址:冠生园路401号
三、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是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对应材料。
办理方法:
1、通知单由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申领后,交各学院。毕业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领取;(开学以后可以领取)
2、所在学院未领到的,如果急需可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