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选派4名赴德国交流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访问次数:433   作者:
中德工学院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Lübeck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有着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双方除联合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还开展双向学生交流项目。2006年开始,我校开始向对方派遣交流研究生,在双方导师的联合指导下,参加合作科研和联合培养,效果良好。
现就2015年我校选派该项目人选的申请和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2015年选派交流硕士生人数为4人。选派的专业范围为我校工科类、理科类、管理类专业。
2.交流硕士生赴德交流学习期限为一学期(5个月),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2月15日。
3.交流硕士生在德免交学费,德方支付交流硕士生在德住宿费和医疗保险费,提供生活费300~350欧元/月/生,并支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850欧元/人。
二、培养与管理
1.交流硕士生在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期间,由德方导师确定所参加的具体研究课题。
2.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不负责交流硕士生的理论课程教学,不向交流硕士生颁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3.中德工学院负责交流硕士生的对内和对外协调管理,但不负责具体培养和指导。
4.参加项目的交流硕士生须主动与中方和德方导师联系和协商,尽可能将交流期间的研究课题与自己学位论文研究课题有机结合。
三、候选人的条件与要求
1.原则上为2014年入学的硕士或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已修满硕士阶段的学分。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托福≥75,或雅思≥6.0,或CET6≥430。
4.须严格执行交流计划,不可延期。结束交流学习后,须按时返回所在学院,在中方导师指导下继续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培养任务。
四、申请与推荐
学生可在征得指导教师书面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请具有工科、理科或管理类研究生专业的学院择优推荐,每学院最多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并向中德工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书面推荐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2)学生参加本项目申请书(中英文);
(3)学生个人简历(中英文,含出生年月日、详细联系方式、粘贴数码证件照);
(4)FHL申请表;
(5)研究生阶段成绩大表(需翻译成英文,并盖研究生院章);
(6)英语能力证明(托福、雅思或CET6);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4月9日下午14:00时前交中德工学院,由中德工学院提交德方进行选拔。

中德工学院联系人:周文嘉老师(徐汇校区励志公寓204室;64252143)。

FHL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