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关于201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0   访问次数:292   作者:

一、 评奖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二次校级及以上奖励,其中一次一般是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相关奖励;

  (2)学习刻苦,且成绩优良,已取得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3)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如学位论文在有关评审中有异议,或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奖励。

二、 评选比例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10%;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按上海市教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选日程安排
(1)3月15日(周日)前,学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导师签字,附上证明材料交学院;
(2)3月16日(周一)15:00-16:30,申请材料交实验一楼研究生办公室思政老师处。

只在系统申请,不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只交纸质材料,不在系统申请,视为放弃申请!

系统加纸质材料两者务必齐全,务必在规定时间段上交。过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