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细则: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注意从系统中导出的表除了增加影响因子(例如:6.606) 和 一区二区等区分类(例综合类3区)外其余禁止做任何更改,要与系统完全一致!
本次计划外奖项和高水平期刊奖励,必须系统申请、纸质有效证明材料两者齐全.
如果只是系统申请,不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有效证明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如果只递交纸质有效材料,系统不申请,也视为放弃申请!
过期恕不受理。
影响因子和分区表,统一见附件。
2014影响因子.xls
分区.zip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
期刊论文奖励办法
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直观反映,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是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和条件
(一)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
(二)发表论文以华东理工大学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
(三)发表论文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第二条 奖励额度
(一)自然科学类:发表于Science、Nature、Cell,每篇奖励50000元;发表于A类期刊,每篇奖励2500元;发表于B类期刊,每篇奖励1500元。A、B类期刊以校科研院规定为准。
(二)人文社科类:发表于A类期刊,每篇奖励2500元;发表于B类期刊,每篇奖励1500元;发表于C类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A、B、C类期刊以校科研院规定为准。
(三)体育及艺术类:发表于C类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发表于D类期刊,每篇奖励800元。C、D类期刊以校科研院规定为准。
第三条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当对研究生提交的奖励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评选工作于每年12月进行,奖励范围为上一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被以上期刊正式刊发或已录用的论文。
第五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高水平期刊奖励计划,也是申请表加纸质证明材料。上交时间地点同计划外。
强调一下:
同一年度,研究生可同时申请各种奖项,但获得奖励类计划内奖项(国家奖学金、高水平期刊奖励等)、计划外奖项时,荣誉可兼得(其中,高水平期刊奖励计划无荣誉),奖金实行就高、不重复发放原则。
研究生已用获奖的佐证材料,不可以在申请同类奖项时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