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校内转专业或转导师,需符合下列规定:
1.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内,如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出转专业或转导师的申请,转专业必须在同一一级学科内进行。转专业或转导师必须经转出和拟转入双方导师、导师组长和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转专业后,需学完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分;
说明一下,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开会讨论学籍申请是有固定时间段的,不是随时受理的,我们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间一般在每年2月底左右一次,5月底左右一次,10月底左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