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就业报到证地址改派流程(个别同学相关)
发布时间:2014-07-01   访问次数:321   作者:

在发放报到证过程中,发现个别学生上海户口批复没有下来,就已经报到证地址打印出来了,

或者博士去读博士后,证明材料还没有交就业办等等其他原因地址有误,

这部分同学就需要改派地址。

如果需要改派,等批复下来之后或者工作单位落实之后,需要拿着报到证粉色联和白色联两联一起到就业办(一教102室)办理改派。

白色联在研究生办公室。

 

毕业生就业改派流程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做法。
1、签订就业协议书并领到签约单位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就业方案的,可在毕业后的一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具体时间:春季毕业: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中旬;
秋季毕业: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初;
2、离校时,未与用人单位签约并领到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在两年内办理改派手续:
具体时间:春季毕业: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中旬;
秋季毕业: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初;
改派原则:
在本省市改派的,由该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如确实需要学校办理的,按下列步骤办理);跨省市改派的,除了有单位接收外,还须由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改派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时未领过的直接到所在学院领取)。
需提供:
A、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公函复印件(验原件)(回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免提交);
B、新的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C、按要求填写《毕业生改派申请表》(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区下载)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老师签字(首次领取的不填此表,直接到毕业时所在学院领取)。
第二步:与新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并须有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的签章;
第三步:打印报到证及办理相关事宜。
A、凭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领取新的报到证。办理时须带好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公函(回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免提交)、新签单位协议书黄色联及原单位就业报到证。
B、凭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户口迁移通知单》,到凌云路派出所办理户籍改迁手续,办理时,须带好原户口迁移证(此项内容上海生源毕业生不需办理;已经在当地落户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