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的《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文件要求和精神,2014年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工作开始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14年3月13日(周四)上午11:00 前将申报同学的“申请书”、“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交至实验一楼100号材料学院学工委,另将“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上海市/校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表”、“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初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电子版本发送至jingwang@ecust.edu.cn。
二、申报程序
学生申报→学院初审推荐(公示)→校部审核(公示)
申报材料包括:1. 学生申请书(不少于700字),留存学院。
2.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上海市/校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表
3.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初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4.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三、评选资格
1、校优秀毕业生初评资格:
本科生:在校期间累计两年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包括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同时要求:
(1)、两次先进个人中必须有一次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若一学年中两次被授予先进个人,只作一次先进个人计算。
如:2012年-2013年学年中,既评上了优秀学生又评上了优秀团员,只计算一次被授予了先进个人。
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初评资格:
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要求规定市优毕评选人数按毕业班人数的<5%评选,市优毕可以在进沪审批时有加分作用,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在校期间累计三年被授予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以上条件,直接申报市优秀毕业生。
4、在校期间累计两年被授予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可以择优推荐增补为市优毕,择优推荐根据大一至大三的三年综合课程成绩排名(参照直升研究生成绩的排序)依次推荐。
备注: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市校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表.xls
华东理工大学2014市优毕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