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10-11   访问次数:1491   作者: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名左右(包括招收的推荐免试以及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年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将于11月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因教育部将于2014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药学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2014年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我校2014年会计硕士只招收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具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
  (三)我校2014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报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必须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作出如实的说明。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并且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五、复试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要求和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体检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七、其他
  (一)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同时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上述相关文件内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二)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三)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五)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