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2013.doc
学校文件.doc
2013最新IF_完整精简版(1).xls
注意:论文影响因子,一律统一参考附件2013影响因子表。
申报细则: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奖学金申请—计划内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注意从系统中导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了增加影响因子外其余禁止更改!要与系统完全一致!系统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请注意时间节点,过期不受理。
一、提交纸质材料:
1、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论文后面添加影响因子后再打印)(正反打印,A4纸共两页)一式12份(导师推荐意见一栏签1份即可,其余11份复印即可)。
2、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论文首页,需导师签字,一式2份。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
1、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命名规范:姓名),每篇论文后面添加(SCI)(影响因子),格式例:(SCI)(0.597)
2、有导师签字的论文首页扫描件(命名规范:姓名)。
三、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
1、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无论是国际或国内会议论文均不作为评奖依据;
2、关于论文,论文以华东理工大学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文章第一作者,或导师为文章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他情况不作为评奖依据;
3、关于专利,必须至少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4、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5、已发表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已录用论文只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不需要论文全文!
6、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不要写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已通过中期检查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方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8、对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同一年度申请学校其他各类奖学金时,荣誉可兼得但奖金实行就高原则;重复申报同类奖学金的学生,申报材料中不可出现已用成果。
9、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所有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答辩用PPT,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时间地点:9月18日(周三)上午9点半—11点,院二楼大会议室。三者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过时不受理。(其中电子版 和 PPT,带U盘拷到学院办公室笔记本电脑)。
有个别同学,专利只有申请号,没有公开或授权,是无效材料,请不要填入系统,有个别同学写进去了,请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