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专利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8   访问次数:475   作者:

  专利公示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精神,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即日起为获得上述专利的毕业生进行公示(只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的,不在公示范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21-64250183;64251068

电子邮件:gqxu@ecust.edu.cn
地址: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梅陇路130号一教102室)
一、操作流程:
1
、学生在本网站下载区下载《专利公示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带填写完整的《专利公示登记表》、专利证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教102室)办理公示手续;
3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公示证明,学生凭《专利公示登记表》学生留存联领取。公示证明须经带教导师签名确认后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30315

详情见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202.120.108.43/publicity.php?id=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