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有关工作安排,并经校研究生奖惩工作委员会表决通过,2012年上海化工区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定,有关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如下:
一、各学院奖励名额
(1)上海化工区创新奖10人,2500元/人:
学院 | 化工 | 生工 | 信息 | 材料 | 化学 | 机械 | 资环 | 商 | 药 | 社会 |
名额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 上海化工区优秀生奖8人,2500元/人:
学院 | 理 | 艺术 | 外语 | 法 | 人文 | 高教 | 体育 | 情报 |
名额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3)另有2-3名上海化工区特长生奖名额,2500元/人。
各类评审表请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研究生二、三年级
2、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符合学校评奖资格和基本条件,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同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3、其他条件:
(1)化工区创新奖:要求在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竞赛中获奖,或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有发明专利等相关的学术成果;
(2)化工区优秀生奖:要求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3)化工区学生创新奖(特长生奖):要求在省部级以上文艺、体育等方面竞赛中获奖
请申请同学最最晚于11月23日(周五)下午4点前,书面评审表和导师签字的论文封面、论文复印件交实验一楼101办公室。过时不受理了。
化工区创新奖(学生)评审表.doc
化工区特长生奖评审表.doc
申报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1)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无论是国际或国内会议论文均不作为评奖依据;
(2)关于论文,必须是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他情况不作为评奖依据;
(3)关于专利,必须至少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4)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5)已发表论文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6)已录用论文提供录用函、论文的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7)已用作获得以往计划外奖的科研成果不可以重复使用。
(8)已获得2012年阿科码、赢创、联合利华和2012年秋计划外奖学金的同学不可以申报本奖。
若有重复使用科研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