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18秋华昌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访问次数:1252   作者:


2018秋华昌奖学金现开展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材料学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2年级及以上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每年华昌可提供研发实验岗位,时间安排原则上为暑假集中一个月、平时每周一天供有兴趣学生选择,地点为徐汇校区华昌技术中心及化工区生产基地技术部实验室。

三、等级、人数及金额

华昌优秀学生奖:硕士研究生2人,奖金额为7000元/人;

华昌优秀学生奖:博士研究生1人,奖金额为8000元/人。

四、申请程序

申报华昌奖学金的学生,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评审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补充说明

1)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

1、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

2、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只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3、除信息学科以外的会议论文,在校级评审时不予认可。

4、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2特别说明:该奖学金属于2018秋社会捐赠奖学金,已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以及高水平论文奖的佐证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因此请同学们审慎考虑,并对此负责。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上交截止时间:628日(本周五)15:00(过期不再接收)。

上交地点:实验一楼105


附件:华昌奖学金申请评审表.doc

     2018年影响因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