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19年1月批次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访问次数:375   作者:

2019年1月批次党组织关系办理安排如下:


       1. 打印《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附件),手写填好相关信息。

       2. 打印《组织关系承诺书》(见附件),并仔细阅读承诺书,

       3. 携带《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承诺书》实验一楼103佘砚老师处具体办理。

       4.办理时间: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4日


附件2  201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doc



组织关系转接承诺书.doc



毕业生党员一定要按照要求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不保留学校。  


毕业生党员友情提示

毕业生党员同志:

为便于您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对以下事项提出友情提示:
(一)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接转,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应及时向学校党组织报告并办理补转手续。对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四)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按规定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反映。
(五)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会为您提供咨询和帮助。如您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电询021-12371,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将竭诚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本校也开设了咨询电话,如您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可电询:材料学院党委咨询电话:64253365。(工作日: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移登记表(参考)
单位:


姓名
班级及学号
入党年月
预备/正式
转出时间
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
工作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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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中红色显示每一栏都是必须填写的,联系方式填写学生本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