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18年博禄奖学金评选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访问次数:664   作者:

各位研究生同学:

    因公司调整博禄奖学金的评选程序:要求1:2推荐候选人。现再次接受同学们的申请,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已开放。

    系统截止时间:1624:00过期不受理

    上交时间和地点:178:30 - 9:30(过时不接收)交于实验一楼105只有系统申请,没有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一、申请流程

同学们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可申请奖学金查询”模块,了解博禄奖学金对学院、专业或者研究方向、年级以及学历层次等要求,在“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申报信息,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系统导出表格,在每篇论文后面增加影响因子,再打印,其余要与表格完全一致,禁止做任何更改,格式例:(SCI(0.597))。所有奖项中IF统一参照附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11份(科研成果请按申请表中的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核查),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上交。

二、评选条件及科研成果认定基本要求

(一)评选基本条件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第六条规定。

(二)科研成果认定基本要求

1、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

2、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已录用的论文只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3、除信息学科以外的会议论文,在校级评审时不予认可。

4、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三、特别说明

1、社会捐赠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高水平论文奖荣誉和奖金可兼得,但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只能使用一次。因此请同学们审慎考虑,并对此负责。

2、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2018年影响因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