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国防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访问次数:410   作者:

为激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防材料的科研与创新,学院设立国防科技创新奖,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探索与创新,推动学院国防材料研究的发展。

国防科技创新奖的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一、 国防科技创新奖(研究生类)

1. 评选对象

从事国防材料研究的在读研究生。

2. 评选标准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 申报材料要突出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可重现性,并有可预见的应用。

3. 名额及金额分配

每年评选1-2人,奖励现金1/人。

4. 评审流程

(1) 由研究生本人按要求填写《国防科技创新奖申报表》(研究生类)(见附件),提交学院。

(2) 学院组织“国防科技创新奖”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入选名单

(3) 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确认入选名单。

(4) 学院组织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

5. 补充说明

(1) 论文和专利需附证明材料,论文的IF参照最新表格(见附件)

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

1)学术论文,必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2)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不作为评奖依据;

3)专利成果必须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作为评奖依据。专利需提供有名字的一页,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4)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2) 特别说明,该奖学金属于2018年秋季社会捐赠奖学金。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以及高水平论文奖的佐证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因此请同学们审慎考虑,并对此负责。

  

上交时间:112日下午14:00-16:00(过时不接收)

上交地点:实验一楼105


附件1:2018年影响因子.pdf

附件2:国防科技创新奖申报表》(研究生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