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018年宝钢、阿科玛、赢创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访问次数:453   作者: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配合设奖单位的工作计划,需要发布2018年秋季宝钢、阿科玛、赢创奖学金计划,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宝钢、阿科玛: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赢创:正常学制内材料学院、化学学院、化工学院及机械学院的过程装备专业方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2、奖励计划

       宝钢:博士生2人、10000/人,硕士生1人、10000/人;

       阿科玛:博士生3人、10000/人,硕士生4人、8500/人;

       赢创:博士生4人、10000/人;硕士生7人、8000/人。

         3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第六条规定;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有良好的科研成果。

         4、申请、评选工作安排

         627日前,同学们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的奖学金,在系统里导出申请表(系统导出表格,在每篇论文后面增加影响因子,再打印,其余要与表格完全一致,禁止做任何更改,格式例:(SCI(0.597)奖项中IF统一参照我发的表格,见附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11份(科研成果请按申请表中的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核查),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628日(周四)9:00-10:00(过时不接收)交实验一楼105室。阿科玛、赢创奖学金申请人还需准备一份中英文简历。只有系统申请,没有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阿科玛、赢创奖学金将于710日左右由公司安排面试,宝钢奖学金将于9月中旬由学校安排面试。

    科研成果认定基本要求不作为评奖依据的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用于奖项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为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果。

   (2)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已发表的论文仅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仅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3)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不作为评奖依据。

   (4)专利成果必须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的不作为评奖依据,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5、特别说明

   (1)此三项奖学金属于2018年秋季社会奖学金奖励计划,与2018年秋季国家奖学金、高水平论文奖荣誉和奖金可兼得,但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只能使用一次。因此请同学们审慎考虑,并对此负责。

   (2)其他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在10月中旬进行。


附件:2017年SCI_影响因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