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发布时间:2016-03-22   访问次数:525   作者:

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科代码:0805-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7月修订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设立于2003年,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是我国“211工程”的重点建设学科点。它涵盖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生物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体育运动材料六个二级学科,其中“材料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国家“ 211 ”工程和上海市重点建设学科。现有博士生导师34名,包括兼职双聘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它依托高分子材料系、无机材料系、国家医用生物材料动员中心、国家级宝石检测中心、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特种功能高分子材料及相关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先进聚合物材料重点实验室、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等,拥有扫描电镜、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多种仪器在内的测试平台。长期选派学生到美、德、瑞、法、日等国家知名院校攻读学位或交流。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入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最新发展动向;具有独立开展有关材料合成、材料结构性能研究、材料制备与加工、材料改性与应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发能力,具有较好的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及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技术,能独立地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培养年限

    博士生学制为3年,培养年限不超过6年。课程学习成绩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6年。

三、研究方向

    1.材料物理与化学(含材料物理与材料化学、纳米材料物理与化学、生物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表界面性能)
2.材料学(含材料的分子设计与合成、材料结构与性能研究、新型功能材料、复合材料、材料开发工程、宝石学、新型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材料的腐蚀、磨损及其防护)

3.材料加工工程(含材料成型加工工艺与技术、反应性加工、聚合物合金、非金属材料深加工技术、导电材料加工)
 
4.生物材料(含生物活性材料、纳米生物医用材料与技术、生物高分子材料)

5.纳米材料与技术(含纳米材料制备与加工、纳米材料制备过程的工程基础、纳米复合材料、纳米催化科学与技术)
 
6. 新型无机材料(含无机非晶态材料,无机能源与环境材料,无机红外光学材料,无机发光材料)

7.特种聚合物材料(含高性能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特殊功能聚合物及其复合材料、有机-无机杂化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新型复合材料加工技术)

8. 体育运动材料 (含运动面层材料、运动防护与功能材料、运动器材检测技术)

四、课程设置与学习

    1. 博士生应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前4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2. 
非本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生,必须加选本专业硕士生的专业课程学分,但所学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3. 
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我校研究生选修其他高校、学科具有优势、符合本学科培养要求的专业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承认其学分。


    4. 
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研究生一旦选定某门课程,则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可在学习年限内参加重考或重修相同性质课程。参加重考或重修的研究生必须经选课后取得考试资格,重考与他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在学习年限内未能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者,予以退学。

    5. 
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博士生需参与课题组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开展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

五、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

    1. 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一般在第3学期末进行,由各二级学科成立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

    2. 
博士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表》。资格认证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含专业补修课程成绩)、文献阅读、学术报告及实验技能、开题报告、论文进展、导师对其科研能力的评价等部分。

    3. 
认证结果分四类

    (1) 
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论文工作。

    (2) 
明显不符合培养要求者,作退学处理。

    (3) 
其他初次未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者,允许再参加一次认证,再次认证通过者可继续完成博士论文工作,再次认证仍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4) 
到期无故不参加认证者按不通过处理。

    4. 
开题报告

  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第3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过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对于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计划等应尽早提前考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论文发表

    按照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院通字【2011】第3号文件执行。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内容及其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1)

(10学分,不包括选修的硕士生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位课

必修/
选修

学时/学分

学习单元

任课教师

1.公共课(学位课) ,≥4学分

009D030500A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必修)

学位课

必修课

36/2






黄时进,汪帮琼

011D050200A001

博士英语口语

学位课

必修课

32/1







黄淑芳,王捷

011D050200A002

博士英语写作

学位课

必修课

32/1







黄淑芳,吴建伟,管博

2.专业课 (学位课) ,≥6学分

007D0805012001

近代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

至少选修6学分

学位课

选修课

48/3







林嘉平

007D080501B002

材料研究新技术的讨论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郎美东

007D080501B003

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李春忠

007D080501B004

聚合物材料近代加工方法进展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唐颂超